一、我國制造業的比較優勢和劣勢
分析我國制造業的比較優勢或劣勢,可以發現具有這樣幾個特點。
第一、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均是勞動密集型產業,是一些加工程度比較淺,技術水平和
了《藥品行政保護條例》,規定在1986年1月1日-1993年1月1日期間,申請人在其所在國取得但在申請日前尚未在中國境內合法渠道流通的藥品,可以向藥品生產經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行政保護,獲準后保護期為7年零6個月,而在此期間在中國市場上銷售又未申請者不予保護;1993年1月1日后的新藥接受我國法的保護。加入WTO后原有的保護條例將自動失效,但是不少藥品的期也將到期。許多基因重組藥品,如重組紅細胞生成素(EPO)、α-2b重組干擾素、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重組乙肝疫苗等的權都將在2005年前終止。因此,加入WTO對于現有許多基因重組藥品影響不大。另外,加入WTO后知識產權保護更加嚴格。由于目前我國生產的絕大多數化學藥品來源于仿制國外藥品,我國臨床治療需要的藥品主要依靠,入世后將使以仿制新藥為主要發展手段的國內化學制藥業遭受打擊,出現缺乏新產品的局面。今后只能仿制期已過的藥品,競爭激烈而且利潤微薄。有利的是,入世將加快我國醫藥工業以仿制為主走向自主開發的進程。
從長遠看,加入WTO有利于我國醫藥行業的發展。有利于我國醫藥管理體制與國際接軌;有利于我國醫藥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與體制創新;有利于醫藥新產品的研究與開發及知識產權保護;有利于我國具有比較優勢的化學原料藥、中藥、常規醫療器械產品進一步擴大國際市場份額。
六、石油石化行業:面臨很大的壓力
世界石油石化業已走過了快速成長期而日趨成熟,1990年代以后,世界石油石化產品產能與產量增長過快,市場出現供過于求,特別是受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全球石化業步入低谷。此時,全球主要石油石化企業為增強競爭能力,掀起新一輪兼并、聯合和重組浪潮,在產業結構重整與規?;细邇瀯?。雖然我國也在1998年啟動石油石化一體化的體制重組,但內部業務的整合還需進一步深入,因此在我國加入WTO后,中國石油石化企業將深刻感受到來自全球石油石化巨頭的競爭壓力。
從我國石化業的發展歷史上看,其快速發展得到了政策的保護與扶持,在石油石化一體化改革之前,政策性壓低原油價格以確保石化業擁有相當的利潤,以扶持我國石化業的發展。同時,石化業在國內市場上也通過配額制、許可證制度,以及高關稅壁壘和市場準入制等手段,限制原油和成品油的量,并對境外石油開發商在陸上石油勘探開采,而對原油、成品油的批發和零售業務,限制更嚴格。我國國內市場還沒有全面對境外石油石化廠商開放,WTO之后的我國石油石化企業將受到來自境外競爭對手的業務滲透。
從中國加入WTO對石油石化業的政策性影響上看,未來的市場環境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1)原油、成品油和石化產品的配額制、許可證將會在一定期限內逐步取消;(2)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逐步放開境外廠商在國內經營油品批發與零售業務;(3)逐步下降關稅水平。因此可以認為,在全球石化行業的增長放緩的大環境下,中國石油石化工業將面臨更為嚴峻的挑戰。
煉油業可能是受加入WTO沖擊大的石油石化子行業,其直接的競爭對手來自亞太地區的大型煉油廠。由于歷史上長期對煉油業的價格傾斜政策,使國內煉油廠存在規模普遍偏小、加工費用偏高、加工負荷偏輕、原料中低成本油品的比重較低、產品結構中柴汽比例不能適合市場的需求等問題,業務素質亟待提高、產業結構亟需調整。因此,從我國煉油業的現狀出發,面對來自境外廠商競爭,國內煉油要通過技術革新,提高加工負荷與改善原料結構、提高商品率與柴汽比;同時,也需要關停部分小煉廠,或對其產品結構調整給予政策引導,提高行業的整體素質。
加入WTO對石油化工行業的影響也相當大。在乙烯的生產中,目前全國的年產能僅450萬噸左右,單套裝置從15-60萬噸不等。而世界上具有競爭優勢的乙烯經濟規模,目前已達80-90萬噸/年,規模不經濟使國內大部分乙烯生產廠商的成本要高15-30%,不過由于在未來5年左右國內的乙烯需求量仍會維持相對高的增長幅度,目前部分合資項目也正加緊建設,因此雖有沖擊但短期影響不大。在合成樹脂領域,幾年前產品就屬實際低關稅,同時也不存在關稅壁壘,因此關稅對合成樹脂的全局性影響并不大,但合成樹脂由于質量與性能問題,影響了國產合成樹酯的推廣應用。